0403花莲地震3罹难者为台北市民 社会局:已先发5万慰问金

0403花莲大地震后,目前的罹难者中有3人是台北市民。对此台北市社会局也已经启动相关关怀及救助机制,已分别至受难者家中慰问,并发放5万元急难救助金予家属慰问。(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0403花莲大地震后,目前的罹难者中有3人是台北市民。对此台北市社会局也已经启动相关关怀及救助机制,已分别至受难者家中慰问,并发放5万元急难救助金予家属慰问。另依灾害分工,罹难者将由花莲县政府协助签领核发卫生福利部(20万元)、赈灾基金会(40万元)及花莲县政府(20万元)之死亡补助。

社会局表示,因0403花莲地震,造成本市民众死亡或因房屋毁损恐无法居住等情形,社会局已启动相关关怀及救助机制。截至4月5日,北市社会局接获花莲灾区有3名本市市民罹难,社会局姚淑文局长及副局长已分别至受难者家中慰问,并发放5万元急难救助金予家属慰问。另依灾害分工,罹难者将由花莲县政府协助签领核发卫生福利部(20万元)、赈灾基金会(40万元)及花莲县政府(20万元)之死亡补助。

至于台北市中正区南机场整宅,因地震造成梁柱受损,紧急疏散63名居民。社会局说,除依亲者外,有36名住户由区公所安排于旅馆暂时安置,北市府成立前进指挥所,有新工处、建管处、社会局、警察局、中正区公所及消防局进驻服务;另民间团体志工并入协助现场后勤关怀。因房屋非经修缮无法居住,可发放每人2万元安迁救助金,每户至多5人,最高10万元。

社会局补充说明,安迁救助金依据内政部订定「风灾震灾火灾爆炸火山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灾害救助金由灾害发生地之直辖市、县(市)政府发给,需实际居住且设籍之房屋如因地震造成受损致不堪居住,相关受损之认定有详细规定,需经直辖市、县(市)政府认定或其他经工务(建设)主管机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