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第16拍 员林精华土地创罕见大厦住户集资自行购回案例

10年第16拍,员林精华土地每坪3万多元拍定。(彰化分署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10年第16拍,员林精华土地每坪3万多元拍定。(彰化分署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10年第16拍,员林精华土地每坪3万多元拍定。(彰化分署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为执行朱姓民众欠税案件,从2011年起执行拍卖员林市某花园大厦建筑基地持分的7.72坪土地,历经10年15次拍卖都流标。分署去年4月成立的「大彰化不动产拍卖资讯交流平台『LINE』群组」宣传后,今年4月的第16次终于有人应买,分署通知有优先承买权的大厦全体共有人,分析利害关系,最后大厦住户集资买回。

彰化分署表示,朱姓民众因未依规定申请营业登记,2006年1月至12月擅自兴建房屋销售,逃漏营业税遭裁罚1055万余元,经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员林稽征所于2011年5月间,陆续将案件移送到彰化分署执行,截至目前已执行到230万元,尚欠820余万元。

彰化分署发现朱名下尚有一笔位于员林某花园大厦的7.72坪土地持分,即开始拍卖程序。土地虽然位于员林精华地段,但因为属于大厦持分土地,义务人并无该花园大厦的建物持分,近10年持续了4轮15次拍卖程序,都等无人,一再流标。

去年分署为让拍卖便利与迅速,与彰化县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公私异业结合,全国首创「大彰化不动产拍卖资讯交流平台『LINE』群组」。今年4月9日将这第16次特别变卖程序拍卖公告上传该平台,出乎意料的,在同月20日即有第三人愿意出价以25万6000元应买,也让承办士气大振。

彰化分署主任执行官胡天赐表示,10年间分署曾拜访当地里长及公寓大厦主任委员,说明拍卖大厦持分土地事由,协调能由公寓大厦住户集资买回,避免因第三人购买所造成日后产权困扰。然住户们认为这是大厦共有基地,且义务人也无建物,一般人应无竞标的意愿,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直到大厦住户接获分署优先承买通知后,始觉事态严重,协调以共同出资购回,遂于6月15日由主任委员出面向分署提出行使优先承买权,避免因该笔持分土地由第三人买走所造成的困扰。创下罕见由大厦住户集资自行购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