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北市青年租金补贴今起受理

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表示,申请人只要年满18岁以上未满40岁,单身或新婚或育有未满7岁子女者,且现于新北市设籍、就学或就业,家庭成员于新北市、台北市、桃园市及基隆市均无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合计低于128万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于5万4600元者,均可提出申请。

但要注意,承租的住宅建物主要用途须符合规定,且承租人与出租人(或所有权人)不可为直系亲属关系。

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另提醒民众,此次申请应检附文件为申请人身分证影本、家庭成员有分户应提供户口名簿、租约影本、就业或就学证明、邮局存折影本、申请人或其配偶育有胎儿者需检附医疗院所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