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起醫師高考第一階段考試 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
考试院会今天通过修正专技医师高考考试规则,医师类科第1阶段考试应考资格,增列6年制医学系应完成4年级课程,4年制学士后医学系应完成2年级课程的规定,并从民国114年考试开始适用。
考试院透过新闻稿表示,现行医师第1阶段考试的应考资格,针对在学学生部分,只规范修毕医学系基础学科成绩及格,领有学校证明文件者即可报考。
考试院说,为避免部分学校将基础医学课程大量往低年级安排,压缩低年级的通识、人文与博雅教育课程,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以及对人文关怀相关课程重要性的认知,因此参酌112年9月22日召开的「全国公私立医学校院院长会议」决议,在医师第1阶段考试应考资格,增列6年制医学系应完成4年级课程,4年制学士后医学系应完成2年级课程的规定,并获得相关机关、学会及学校的高度共识。
考试院表示,针对药师考试部分,这次修正参考其他医事考试类科名称体例,修订药师类科应试科目名称为「药学(一)(包括药理学与药物化学)」、「药学(二)(包括药物分析与生药学(含中药学))」、「药学(三)(包括药剂学与生物药剂学)」、「药学(四)(包括调剂学与临床药学)」、「药学(五)(包括药物治疗学)」及「药学(六)(包括药事行政与法规)」。
考试院说,有关上述各科目考试范围、内涵及命题大纲等仍维持相同,对应考人权益并无影响,并自114年考试开始适用,以利应考人准备应试。
考试院指出,为因应药师考试的精进与改革,考选部参酌台湾药学会及相关机关、学校、公会的意见,延长部分应试科目考试时间,将试题题数80题的科目考试时间,由60分钟延长为90分钟,并从113年第2次专技高考药师考试分阶段考试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