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ATM领钱 见警突快步离去 果然有诡泰山警活逮车手

泰山分驻所警方在超商内逮捕18岁余姓车手。(警方提供)

林口警分局泰山分驻所巡佐李硕庭、警员潘韦良,前天(8月31日)上午10时许执行巡守勤务,在泰山区枫江路邮局,发现1名余姓男子(18岁)操作ATM长时间领钱,看见员警便快步离开走进旁边超商。

员警直觉有异便上前盘查,余男无法交代金融卡来源及领钱理由,最后坦承因想赚钱会担任诈团车手。警方查扣2张金融卡及刚提领的新台币22万元,询后依诈欺、洗钱防制法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

林口警分局表示识诈、惩诈是当前重点工作,警方除加强查缉诈骗集团防制不法外,也提醒民众务必谨慎提防来路不明的讯息,谨记「一听、二挂、三查证」原则。此外,亦呼吁青少年们切勿心存侥幸,沦为他人的犯罪工具,诈欺车手除需负刑事责任外,亦得面临被害人民事求偿,实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