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县市消防局不同意组织工会 蓝委批:忽视基层意见

多名立委提案修正《工会法》,欲让消防人员及警察组织、加入工会,13日送入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审查。(蔡佩珈摄)

多名立委提案修正《工会法》,欲让消防人员及警察组织、加入工会,但内政部调查18县市消防局不同意消防人员适用《工会法》组织工会,铨叙部也调查发现15县市政府也不赞同,但立委指出,政府将工会视为洪水猛兽,不问基层消防人员意见,韩国已在2021年实施消防员组工会法案,台湾也应跟进。劳动部回应,未来朝放宽、强化的方向配合考试院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草案,保障警消人员团结权、协商权。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陈菁徽、国民党党团提案修正《工会法》,明定消防人员可依《工会法》组织、加入工会,台湾民众党党团则提案,明定警察跟消防人员都可以《工会法》组织、加入工会,13日送入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审查。

因民进党立委林月琴询问,多少人支持消防人员拥有罢工权,内政部消防署说明,共18县市消防局不同意消防人员适用《工会法》组织工会,1县市消防局则认为可适用,但要限制罢工权,3县市消防局持保留态度。

林月琴另引用铨叙部调查,15县市政府不赞同消防人员依《工会法》组织工会、6县市赞同、1县市无意见,并强调反对的10县市是国民党执政,民众党执政的新竹市政府也反对。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则反驳,政府将工会视为洪水猛兽,不去问基层消防人员意见,获得的讯息当然不平衡,尤其蔡政府承诺每5年增补3000位消防人员,却未达成,加上基层诉求不到位,当然只能上街头倡议组工会。

她强调,政府认同消防人员拥有团结权与协商权,面对最重要的争议权,态度有所保留,但消防人员没有争议权,谈判常常政府说了算,消防基层认为协会跟工会的权利落差很大,政府都没有深入了解,既认为修《工会法》不可行,应提出可行且保障消防人员权益的方案,不要拖延、再拖延。

民众党立委陈昭姿也表示,警消人员组成协会没有争议权,协会、工会真的差很大,警消人员组工会不该被视为洪水猛兽,尤其韩国2020年通过消防员组工会相关修法,2021年消防员组工会法案正式生效,台湾不该输给韩国。

劳动部长许铭春强调,行使争议权即罢工,是劳工达成诉求的手段,但允许警消人员罢工,社会大众有疑虑,应在兼顾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找出各界共识,但劳动部认同保障警消人员团结权、协商权,未来朝放宽、强化的方向配合考试院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草案。

铨叙部则表示,我国警消依《公务人员任用法》,加上各国开放警消组工会,不给予争议权,《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正草案可保障团结权、协商权,但若要放入争议权,仍有疑虑。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主席王育敏裁示,《工会法》修正草案本周三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