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嫩妹陷情色陷阱 贱男1人分饰2角!硬上2次还A她21万

19岁嫩妹陷情色陷阱,贱男1人分饰2角,性侵2次还A她21万。(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市一名刘姓男子,2022年7月9日凌晨,透过通讯软体认识19岁女网友(A女),以介绍工作为由向A女攀谈,A女提供个人资料后,询问是否会被诈骗,刘男竟恐吓A女「这样说已构成诽谤罪」,若不依照指示与合伙人见面,将会向A女提告,且会让A女及家人失去工作,并找人去找A女麻烦。

A女因心生畏惧,同日早上8时许,听从指示前往一家饭店,刘男一人分饰二角,扮演合伙人与A女在1楼大厅见面后,便带她进入饭店房间,不顾A女抗拒强行脱光衣物,不仅指侵还强行性侵直到射精。刘男同日下午2时许,再度强制性交行得逞。

事后,刘男还以虚构的合伙人名义,从2022年7月9日至7月25日止,陆续向A女诈称要给付「台费」,就可不以追究诽谤的事,或是刘男以自己的名义,向A女指称合伙人要提告诽谤,可以帮忙协助找律师等话术,陆续诈骗A女共21.3万元。

法院审理,刘男辩称,当时有询问A女的意见,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反抗,而且是A女主动摸我,发生性交行为时,我没有用言语恐吓,也没有将她身体束缚。

A女向法官表示,对方说我对他名誉造成伤害,要告我妨害名誉及诽谤,还说有告过其他2个小女生,和我一样无脑无知,现在都在坐牢,我不知道怎么办也不想被关,我道歉他都不接受,说要我去帮他完成一件事,就会一笔勾消。

我到饭店就有一个男子主动找我,我跟他上楼后,因为害怕会对我跟家人不利,所以被迫跟对方发生性关系,但我完全不想要,所有叫我做的,都是违反我的自由意识。

法官审酌,刘男利用1人分饰多角,恐吓A女使其心生畏惧,而依其指示至饭店,再遭刘男化名的角色,发生2次强制性交得逞,戕害A女身心甚钜,使其身心遭受不可承受之痛楚,导致难以磨灭之伤害与阴影。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刘男犯强制性交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6年。又犯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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