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女婴疑遭虐待颅内出血昏迷 民代批市府:像局外人态度消极

小桃子11月8日去保母家后被诊断出颅内出血,开完刀后至今昏迷。(家长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小桃子妈妈今天由立委张廖万坚及议员林祈烽陪同开记者会,她哽咽质疑孩子在保母家到底发生什么事?要求社会局暂停该位保母托育并积极调查。(张亦惠摄)

台中市一名1岁女婴小桃子(化名)本月8日到保母家后因嗜睡等状况由保姆送往医院就医,没想到竟诊断为颅内出血,紧急开刀后至今仍昏迷,立委张廖万坚及议员林祈烽今天陪同家长开记者会,批市府「可有行政作为而不作为」态度就像「局外人」。市府则表示已启动调查并积极处理中。

张廖万坚说,社工虽11月8日案发马上到场,隔天到家属家时表示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但直到14日都没有相关安排,经由家属提醒才向律师约时间,非常消极。

张廖万坚说明,根据儿少法第26之1项第5款,居家式托育服务有客观事实认有伤害儿童之虞,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认定不能执行业务;第二项则指第五款之认定,应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邀请相关专科医师、儿童少年福利及其他相关学者专家组成小组为之,但市府团队竟没有同理心「不作为」,态度让人觉得是「局外人」。

林祈烽痛批,社会局调查态度消极、缓慢、怠惰,事发至今超过10天,医院报告指出小桃子身上有旧伤跟新伤,医疗鉴定报告非常重要,但社会局却今天才发出公文,而保母为何不叫救护车、是否经常性对幼儿施暴等目前都得不到证据说明,社会局角色难道只沦为帮家属介绍律师吗?虐婴虐童事件一再重演,显示卢市府已经没有监督儿虐案件的功能,且保母涉嫌重大,竟然现在还能收托婴幼儿,要求市府负起行政责任,市长道歉、局长做充分说明。

社会局强调,全案已启动调查,如相关人员涉嫌不当对待儿童,将依儿少权法究办,绝不宽贷。至于保母是否可继续收托?社会局说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26-1条中的客观事实,是指如保母患有精神疾患、药酒瘾、儿保案件保护令纪录、医疗诊断证明等,并经专家学者认定。经调查该保母未有上述情形,虽然此案尚在调查程序中,未确认居家托育人员违法事实前,无法强制终止收托或强制转介。

社会局强调,此案已积极办理,依据台中市居家托育服务中心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如遇疑似儿虐案件,调查过程中加强访查辅导,并依家长意愿转介,持续追踪辅导至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