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5月 厦门市社会用电量比增15.7%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1月-5月,我市社会用电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高达142.59亿千瓦,相较于同时期增加了19.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

记者仔细查阅了我市今年以来的社会用电数据,发现每个月均保持着稳步增长的态势,充分展现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平稳向好的积极局面。

相关数据显示,1月-5月,全市生产性用电量同比增长18.2%,生活性用电量同比增长6.3%。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1.7%,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2.2%。我市多个行业的用电量数据表现颇为亮眼,例如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2.4%,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3%,金融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9%。这一系列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我市相关领域的活跃程度以及良好的发展态势。(记者 张诗 通讯员 郑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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