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法院公告
公告
北京源源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超润达钻采设备河北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判决书,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公告
卓福仓、何海旦:本院受理原告王志钰诉你二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27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河南恒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香河博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100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公告
刘桂宝:本院受理原告闫桂芹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台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连杰、冉玲:本院受理尤伟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4)黔0626民初821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4年7月16早上9点在本院高清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公告
刘明山、孙德义:本院受理原告夏吉友与被告刘明山、孙德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126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3836号
牛财盛、甘肃老工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范明开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郝凤菊: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韩立新: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韩立新、韩建章: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李玉民、曹国民: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曹国民、秦明箱: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刘钦备、郝凤菊、赵清宁、赵树春: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高淑霞:本院审理原告王新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02民初23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高淑霞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王新瑞货款本金250000元;判决被告高淑霞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王新瑞代理费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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