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6人未办理被继承登记 新北列管吁速办登记保权益

新北市地政局呼吁继承人尽速办理继承登记,以维护个人财产权益。(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土地及建物,自8月1日起列册管理,统计列册管理的被继承人共2064人,土地1万2133笔,建物808栋,土地总面积438.71公顷,以今年公告现值估算总价值超过184.62亿元,新北市地政局呼吁继承人尽速办理继承登记,以维护个人财产权益。

地政局表示,土地及建物自继承开始日起,6个月内应办理继承登记,逾期者,每超过1个月处登记费1倍的罚锾,最高可达20倍;倘超过1年仍未办理继承登记,地政事务所依土地法第73条之1规定公告3个月并通知继承人申请登记,逾期仍未办理登记者,将由该局列册管理15年;期满后移请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所得价款保存10年,如无人申领则归属国库。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办继承登记土地及建物列册管理作业将自8月1日开始,为避免被列册管理之不动产遭到标售,请继承人尽速办理继承登记,以免权利受损。

地政局进一步指出,民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扶养及财产继承并无性别差异,不分性别均有扶养之义务及继承财产之权利。另如因继承人人数众多难以整合协议分配遗产或会同办理登记,可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第120条及民法继承编相关规定,由其中1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继承人申请登记为公同共有,达成协议后再办理遗产分割,以保障产权及避免逾期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