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笨贼行窃触动1物长相全被录下 还遗留发票成铁证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江姓男子与李姓男子去年3月间趁着凌晨无人时,潜入某处私人停车场内行窃,得手3200元,但过程中触动车上的行车记录器,还遗留一张发票,自己留下两大铁证。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依窃盗罪判处江男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江男、李男行窃时触动车上的行车记录器。(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江男与李男去年3月28日凌晨0时许潜入某处私人停车场内,看见一辆小客车的车门没有上锁,于是趁着无人看管的空档,协力徒手打开车门,成功取得现金3200元,随后一起逃离现场。
然而,江男与李男犯案时,不小心触动车上的行车记录器,犯案过程全被录了下来,两人还把一张在购物中心消费的发票遗留在车上,成为铁证。
检警根据发票、购物中心监视器录影画面、行车记录器影像截图等证据,很快便循线逮捕江男。李男则被检方发布通缉中。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江男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法益的观念,导致车主财产损失,考量到行窃手段尚属和平,窃取的财物数额不大,最终依窃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