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元查贿标准不变 邢泰钊吁少发文宣礼品

针对各界质疑过时的「30元贿选门槛」,法务部请最高检察署研议,检察总长邢泰钊日前已作出统一标准,30元查察标准不变。(本报资料照片)

距离九合一选举投票仅40多天,外界质疑法务部21年前订下候选人赠送文宣礼品的「30元贿选门槛」过时,法务部长蔡清祥请最高检察署一周内研议,最高检上周函询各地检察署意见,结果意见分歧,有建议依物价指数提高至150元;但检察总长邢泰钊认为基于端正选风,仍有维持30元标准之必要,呼吁候选人应以政见及政绩争取支持,逐渐减少发放文宣礼品,形成良好选风。

至于各界关心候选人在造势场合提供民众炒米粉、便当、贡丸汤等茶水简餐,是否会构成贿选?邢泰钊强调,提供茶水、简餐不必然涉及贿选,须由检察官就个案是否有行贿、给付标的,有无行贿主观意图、是否足以动摇或影响投票意愿,搜集相关事证后综合研判。

对于沿用21年的30元查察标准,一再引发质疑,邢泰钊强调,标准须严谨,贸然放宽恐一发不可收拾,执法也会无所适从。

邢泰钊表示,政治人物应以政见及政绩来争取民众的支持,希望以后竞选活动逐渐减少赠送宣传物品,但在此选举风气及观念转变的过渡时期,30元仅是参考标准,仍须由检察官依个案事证来认定。

他认为,如果放宽标准,文宣礼品价格认定是采建议售价或实际买受价?成本价?易生争议;况且文宣品虽价格轻微,但若每日发放,无异以化整为零迂回逃避刑责,因此仍应审酌发放时间、地点、次数,是否有足以动摇或影响有效投票意向进行研判。

邢泰钊表示,发放文宣礼品恐衍生走路工问题,因发放礼品势必要聘雇工读生或工作人员,会衍生给工作费、活动费、车马费等疑似贿选问题;且候选人赠送文宣礼品给选民,对于无资力者或青年从政形成不公平竞争。

他说,欧美、日本等先进民主国家,几乎鲜少有候选人赠送文宣礼品的情形,甚至日本《选罢法》还规定禁止「户别访问」,因此候选人送礼易生瓜田李下贿选之嫌,应逐渐避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