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釋憲明宣判 法界預測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
「死刑存废全民参与─审议民主公民会议」昨天发布民调显示,八成以上民意反对废死。记者杜建重/摄影
卅七名死囚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明日宣判,结果攸关死刑存废及待执行死刑犯能否重获救济。法界认为至少有三种判决结果,以「合宪性限缩解释」可能性最高,即死刑规定合宪,但严格限缩适用的犯罪类型及要件。
台湾死刑存废争议数十年,过去大法官曾在释字一九四号、二六三号、四七六号解释均认为合宪,逾八成民意也反对废除死刑。我国自二○二○年三月卅一日判决沈文宾死刑定谳、同年四月一日枪决翁仁贤后,已逾四年零判死、零执行。
宪法法庭受理死刑释宪案后,宪法法庭四月廿三日举行五小时「世纪辩论」,结果将于本月廿日下午三时揭晓;由于大法官蔡烱炖、蔡彩贞分别参与过死囚王鸿伟、王柏英案件审理,大法官尤伯祥担任过死囚邱和顺辩护人,三人均须回避,决定死刑违宪与否仅需七票。
法界分析,宪法法庭可能做出全部合宪、全部违宪、合宪但限缩适用条件或依相关国际公约订定严格审查程序等三种判决,以「合宪性限缩解释」的可能性高。
大法官詹森林言词辩论庭曾提问,大法官是否一定要和民意妥协而引发轩然大波。法界认为,若宣告死刑规定全部违宪,宪法法庭除与民意对抗,也冲击我国长年以来刑罚制度,引发社会对立及冲突,更侵越立法权决定,逾越权力分立界线;若宪法法庭考量现况、顺应时代潮流及人权价值作出合宪性限缩解释,代表我国将迈入实质废死时代。
法界指出,无论死刑是全部违宪或合宪性限缩解释,卅七名死囚应能获再审、非常上诉等救济机会,确定案件将回到最高法院或事实审法院,重新依照大法官判决意旨审理、检视,恐改判无期徒刑,而依现行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并无「终生监禁」选项。
法界认为,死刑全部合宪判决较不可能出现,即使合宪,因部分死囚仍有以其他法律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恐也没有短期内枪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