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幽会被抓!大马42岁男犯伊斯兰教法 清真寺内「公开鞭刑6下」

▲莫哈末阿芬迪阿旺27日前往阿穆克达菲比拉沙清真寺接受公开鞭刑。(图/翻摄自Facebook)

记者叶睿涵/编译

马来西亚42岁鳏夫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3度触犯伊斯兰教法中的幽会罪,而在27日于阿穆克达菲比拉沙清真寺接受公开鞭刑6下,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公开执行伊斯兰鞭刑的罪犯。这次行刑是马来西亚罕见公开实施伊斯兰法,吸引了众多关注。

马来西亚实行的是双司法系统制度,其法律制度可分为「英美法系」与「伊斯兰教法」。综合当地媒体报导,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3次犯下幽会罪,触犯《2022年伊斯兰教「酌定刑」(登嘉楼)修正法案》第31(a)条文,而在11月20日被瓜拉登嘉楼伊斯兰高等法庭判处6下鞭刑及4000令吉(约新台币2.9万元)罚款。

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原定于12月6日执行鞭刑,但后因复审申请而延期至27日进行。下午2时30分左右,身穿橘色囚服、戴口罩的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在阿穆克达菲比拉沙清真寺在完成周五的午间祈祷后,被马江监狱押解车送抵清真寺。

他双手戴着手铐,在警方押送下进入清真寺,并在接受医生的健康检查,确认身体状况良好后,准备接受行刑。下午2时50分,莫哈末阿芬迪阿旺以站立姿势,背对着公众,在监狱局男官员的执行下,于2分钟内被鞭打背部6下。

这是马来西亚首次在监狱或法庭外的公开场合执行伊斯兰教法的公开鞭刑。当时,现场共有90人在场观看行刑过程。根据《2001年登嘉楼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第125条文(3)(c),伊斯兰法庭可指示在任何地点执行鞭刑。报导称,这次公开鞭刑的实施,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旨在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