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未出房門 役男2拒體檢遭判刑
桃园八德杨姓男子3年来未步出房门,即便知晓收到兵单要去体检也不出门,桃园地院简易判决,将他依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而征兵检查无故不到罪,处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记者黄福其摄影
检方调查,廿三岁杨姓男子明知自己是役龄男子,对于征兵检查不得无故未到;桃园市八德区公所二○二二年通知他,于八月十一日至台北荣民总医院桃园分院接受役男征兵检查,杨男未报到,同年九月五日区公所第二度通知他征兵体检,杨男仍未理会。
市府事后将他函送桃园地检署,检方依被告身分传唤,杨男一样不到庭,杨父则以证人身分前往向检察官说明,指儿子足不出户二、三年了,检方侦查后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起诉杨男。
法院认为,杨男意图避免征兵处理,经其祖母签收征兵检查通知书,并与杨父一同转达告知后,杨男仍未按时到场受检,致无法接收征兵处理。
法官审酌,被告明知是役龄男子,有为征兵处理义务,却未依规定接受通知体检,未能完成兵役征集程序,对国家征兵顺畅及兵役管理产生危害。
考量杨男犯罪动机目的,以及杨父证述被告高中肄业、久居房中不出门等生活状况,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而征兵检查无故不到罪,判刑二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