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 四川自贡大安全面禁渔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3月1日,四川自贡市大安区发布2024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通告:自1日起,大安区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

据了解,本次禁渔范围为大安区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渔期间为2024年3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

根据禁渔期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对违反者,可以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渔船、渔具和其他工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捕捞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禁止垂钓、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对违反者,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禁止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对违反者,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禁渔期间,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对违反者,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所有餐厅、市场禁止经营天然水域捕捞的渔获物,禁渔期间违者从重处罚。

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或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发现违反禁渔期和禁渔区渔业资源保护规定的行为,均可向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及违法行为所在镇(街道)举报。

举报电话: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分局 110

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 0813—5105315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0813—552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