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变18岁! 桃警办案草率 高中乖乖女变通缉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陈姓高中生被警方误认为金光党成员,去年7月放学后被逮捕,女学生喊冤说「案发时在上课」,桃园地检署发现警方办案草率,9日处分不起诉。

2011年6月16日,2名女子桃园县龙潭乡分别扮傻女路人,以掉包手法骗走吴姓妇人50万元,并由一名男子开车接应。龙潭分局查出车主是陈姓男子,发现他与就读高中的18岁女儿户籍,调出女学生照片被害人指认,被害人说「有点像」骗她的傻女,警方便将陈的女儿依诈欺罪嫌,函请桃园地检署「核侦」。

不过,女学生从小住台祖母家,未收到传票,去年7月变成通缉犯,放学后被警方逮捕。她应讯时强调案发时在学校上课,且出生就和阿嬷住,7年多没见过父亲,也没去过桃园。

检方查证女学生所言属实,且是位「乖乖女」,从未旷课;另外吴姓妇人也说傻女看起来约有40岁,不可能是18岁的高中生,当时警方没说陈女年纪,否则不会指认。检察官认定警方查证不周延,处分不起诉,至于陈女父亲是否涉案还要再查。

龙潭警分局则澄清说,虽然被害人指证,但罪证并不明确,所以才发函给检方「核侦」,也就是由检察官核准侦查方向,并非「函送」或「移送」,但未来会更注意侦办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