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女老师惨遭性侵后杀害。(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湖南省一41岁刘姓女教师2009年,被人发现上身赤裸,倒在一大楼楼顶,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2天后,冷水江第六中学学生刘浒和谢伟被警方带走调查。2010年8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浒和谢伟用木棒及拳头将刘老师打晕后,实施性侵行为。由于两人案发时未满18周岁,均被判无期徒刑。
据《封面新闻》报导,一审判决后,上述二人以「没有实施性侵行为」为由提出上诉。2010年12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谢伟的父亲谢国东表示,二人入狱后仍坚称无罪,因不肯写悔过书,均未被减刑,目前刑期仍为无期徒刑。
曾为本案申述的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逊表示,本案尸检报告显示,在被害人贴身衣物上曾检测出另一未知男性的DNA痕迹。他认为,在现场检测出「第三人」DNA,意味该人有可能是凶嫌。
案件转机出现在案发10年之后。据《南方周末》报导,2019年初,谢国东从冷水江市公安局获悉,警方根据受害人贴身衣物上遗留的血迹,找到了法医鉴定报告中所称的「另一未知男性」张琦。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由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作出的裁判文书显示,张琦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再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在冷水江女教师被害案现场留下DNA的张琦,是否有可能系该案真凶?2020年,时任冷水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肖海文接受采访时称,奸杀刘女的就是谢伟和刘浒,张琦是在谢伟、刘浒作案后才到案发现场的,涉嫌罪名为「侮辱尸体罪」。
不过。7月27日,湖南省冷水江市检察院透露,该案「第三人」张琦或将于7月29日受审,检方起诉罪名变为「强制猥亵和侮辱罪」。
李逊分析,此前张琦被以侮辱尸体罪侦查,意味着在办案机关看来,张琦是在刘女死亡后,对尸体进行了侮辱,但在案证据显示,刘女是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才死亡的,张琦不可能在医院这样一个公共场合对尸体进行侮辱。
那张琦涉嫌罪名为何由「侮辱尸体罪」变为「强制猥亵与侮辱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表示,如果张琦的案由变为「强制猥亵与侮辱罪」,意味着办案机关倾向认为张琦在实施其犯罪行为时,受害人还没有死亡。从逻辑上讲,无论办案机关认为张琦实施犯罪行为是在两名学生之后还是之前,刘浒和谢伟的案件都应启动再审程序。
他解释说,如果认为张琦的行为在两名学生之后,那么受害者死因则不能认为是刘浒和谢伟所致。如果认为其行为在两学生之前,则不合常理,而且与原判认定的事实矛盾,因为判决书认定,刘浒和谢伟实施侵害时,受害人正在楼顶散步,「如果她受到猥亵,正常肯定要呼救,不可能还若无其事地散步。」王殿学认为,从逻辑上讲,受害人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遭受两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