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尿床被打成植物人 母亲在旁全程观看
新北市一名4岁女童因为常在床上或沙发尿尿,被爸爸拿鸡毛撢子或挥拳施暴,凌虐一个月后,颅内出血变成植物人。更离谱的是,女童的母亲目睹一切未及时阻止,板桥地院判决这对父母须赔偿女儿722万元。
判决书指出,何姓夫妻于民国93年10月间生下一对龙凤胎后,疑似重男轻女,将女儿交给阿嬷照顾,直到女童4岁时,才将她带回新庄住处同住。未料,女儿与父母同住不到一个月,就疑似遭虐待殴打,导致颅内出血昏迷,送医治疗后变成植物人。
何姓夫妻到案表示,他们有多次言语纠正女儿随地大、小便习惯,但她却没有改善,偶尔用手或鸡毛撢子打她的屁股,没有虐待女儿,
板桥地检署调查后,依重伤害罪嫌,将何姓夫妻起诉,依重伤害罪判两人各7年有期徒刑;由于女童姑姑是她的监护人,若何姓夫妇要赔钱,按照法律虽要给女儿,不过她已变成植物人,所以这笔钱女童交由姑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