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所海事学校获国际认可 毕业生可考一等证照
5所国立海事职业学校,今年获得「航海人员训练、签证及航行等职标准国际公约」(STCW国际公约)认可证书。(教育部提供)
基隆海事、苏澳海事、台南海事、澎湖海事及东港海事等5所国立海事职业学校,今年皆获得「航海人员训练、签证及航行等职标准国际公约」(STCW国际公约)认可证书,他们的航海科及轮机科毕业生,可参加交通部一等航行员及一等轮机员航航海人员测验。
教育部国教署组长韩春树表示,一等航行员主要是跑国际航线的大型船为主,月薪约在10万元到12万元间;二等航行员则是以国内及大陆航线较为小型的船,月薪在8万元到10万元间。
STCW国际公约是联合国所属国际海事组织于1995年所发布的航海人员训练发证与当值标准,并于2010年进行改版修正,对于航海人员适任能力有一定要求,并成为我国交通部对航海与轮机人员资格的认定依据。
教育部表示,STCW国际公约公布后,我国海事职业学校受限于校内课程内容与设施未能符合该公约规定,致使毕业生无法直接参加一等航行员或一等轮机员考试,仅能报考二等航行员或二等轮机员,工作机会及待遇也因此受限。
为提升技术型高中航海与轮机科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教育部国教署自2018年度起委托高雄科大协助辅导国内海事职业学校进行课程规画及设备更新,以符合STCW国际公约之规定,并于今年全数获得国际认可证书,让海事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得比照专科以上学校,参加交通部一等航行员及一等轮机员测验。
教育部国教署表示,国内5所国立海事学校课程均已获国际认证,也更增加毕业后进入离岸风电产业相关工作之机会,107学年度有377位毕业生受益。
教育部国教署补充,近年除了将航海科与轮机科列为重要的产业特殊需求类科,给予学生免学杂费及补助学校各项经费外,更进一步透过办理海上实习,加强学生海上实务实作能力的培养。
教育部国教署说,108课程纲要中将STCW国际公约所规定之航海轮机人员适任能力相关课程议题,完全融入航海科与轮机科的课程纲要中,在这些重要的政策措施下,不仅使海事职校能符合国际公约认证,也为我国海事技职教育奠定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