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长者排富后免健保费 蓝委接力侯友宜提修法

国民党立委许宇甄。(许宇甄办公室提供)

新北市长侯友宜于去年总统大选时,曾抛出65岁以上长辈及55岁至64岁原住民长者,在排富后,享有全额补助健保,排富门槛以综所税税率20%为标准,预计约有400万名银发族,享有免健保优惠。如今侯友宜虽未当选,但该政策在国民党为国会最大党的情况下可望推动,国民党立委许宇甄等人近日便提出相关修法,呼应该政见。

侯友宜先前解释,中央只提供70岁以上中低收入户享有健保补助,六都与基隆市则另外对老人健保费提供补助,但是中南部城乡差距大,在年轻人口大量外移后,乡下以老人家居多,不仅张丽善在意,彰化县长王惠美、嘉义市长黄敏惠都提醒他要做这件事,「不能抛下任何人」,排富之后,补助全国老人健保,全部免费。

由许宇甄等国民党立委提出的草案指出,拟具《老人福利法》新增第22条之1,老人或申报老人为受扶养人之纳税义务人就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之保险费,经税捐稽征机关核定之最近1年综合所得总额合计未达申报标准或综合所得税税率未达20%者,中央主管机关应予补助。

草案说明指出,卫福部目前仅提供70岁以上中低收入户始有健保补助,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基隆市则另有制度补助老人健保费,但标准并不一致,甚至多数县市因财政无法负担,因而无法提供补助,对于同为中华民国「老人」却有不同待遇,甚是不公。

经查,目前有补助老人健保费之县市,有的有排富,有的没排富;其中新北市、基隆市不排富;台北市、桃园市排富,只补助所得税率未达20%者;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排富,只补助所得税率5%以下者。

基于宪法之平等原则,老人乐居在台湾,不该因居住县市之不同而有差别待遇,爰新增本条文,全国老人应缴纳之健保费,近一年申报之综所税率未达20%者,中央政府应予补助。

据悉,许宇甄所提「老人福利法修法新增22条之1」已连署完成,主要是针对老人健保补助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自有财政较佳之直辖市、县市的老人可以有健保补助,财政负担不起的县市没有健保补助,为了避免差别待遇,因此修法统一由中央政府编列预算补助,而此案也有排富。

据指出,该案下周一将送往立院议事处,并会请党团提增列提案,连署人数还会增加,预计下周五会完成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