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童寫字不工整 安親班老師爆打耳光、扯頭髮撞牆下場慘了

许姓安亲班老师3年前拿木棍、铅笔打7岁学童的手心,甚至赏巴掌、强拉头发去撞墙,造成学童脸部、手部多处受伤,桃园市政府认定她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依法裁罚25万元,她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可上诉。

许女先前经营幼儿园时,曾于2017年1月13日殴打幼童成伤,被裁罚6万元;她事后在未立案安亲班担任老师,2021年4月间因陈童写字不工整,她拿木棍打手心30下、掌掴左右脸颊各1下,造成陈童脸颊红肿,又因夏童作业写错而拿铅笔打手心多下。

许女同年6月22日因陈童成绩未达标准,愤而强拉陈童头发去撞墙,再用手打嘴巴2下,导致陈童左手瘀青、头皮红肿、嘴唇瘀伤等;经校方通报、社工访视调查后,桃园市府认定许女违法,而裁罚25万元,并公布姓名。

许女提行政诉讼喊冤,表明她没有动手责罚学童,并指陈童伤势是下机车时撞到后照镜,并称陈童有惯性说谎的习性,且常常会破坏家具、跳进鱼塘等,伤势并非她体罚造成的。

许女指出,她也向社工据实以告,是因夏童拿铅笔连续戳其他人的手臂,她才拿铅笔打夏童的手心,让对方体认到铅笔也会伤人的痛感,根本不是因为作业写错才处罚。

北高行审理时,陈童阿嬷作证指出,她曾发现陈童嘴唇红肿、手臂受伤,陈童说考试考不好,许女就用联络簿打嘴巴,她有请许女不要再打陈童。

北高行根据社工、陈童父亲、阿嬷、夏童父亲的说法及调查报告,认定陈童、夏童在安亲班屡遭许女体罚成伤,认为桃园市府处分没有违误,判决许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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