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4.7%

9月2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8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4.7%。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无劣Ⅴ类水体;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责任编辑:钟磊

来源: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