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死谏 民进党茶壶内风暴?

(图/本报系资料照)

尽管陈水扁前总统扬言「死谏」,立法院26日仍在民进党的主导下,完成《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三读,第26条规定洗钱定罪者终生不得参选,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将终生不得参选。未来陈水扁是否会采取更激烈的反弹行动,在选情日益加温的阶段深受瞩目。

民进党多位政治人物最近涉及与诈骗集团挂钩疑云,为了革除民进党被不断深化的「黑金政权」形象,尤其在党主席及总统参选人赖清德在台南的本命区还发生88枪击案及正副议长贿选案,所以赖清德日前积极主导通过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有关「排黑金」的修正草案,以贯彻他「洗白」民进党的意志。只不过,其中关于曾犯洗钱罪经判刑确定者,将终身剥夺参选的权利,犹如要断了「洗钱家庭」陈水扁家的政治香火。

陈水扁之女陈幸妤曾公开质问,包括民进党后来都当到院长的几位大老,「谁在选举时没拿过我爸爸的钱?」也因此,民进党这次修法拿洗钱罪开刀,陈水扁感到民进党对他「不仁不义」,且热脸一直贴不上赖清德的冷屁股后,就只能在脸书上向赖清德「死谏」。

对于陈水扁传讯给民进党公职人员,希望能放陈致中一条生路,否则他对人生不抱希望后,什么事情都会发生。此刻,医疗小组的医师及狱政机关就算不为了民进党的选情考量,也该顾及犯人保外就医却可能寻死,而「请」陈水扁回到监狱里接受治疗。

事实上,陈水扁为其子的政治路遭阻「请命」,也并非全无道理。我国《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公务人员犯了贪污罪就终身不得担任公务人员,这是在工作权的选择上,对藉政府职务犯罪者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后果。然而,「洗钱」并非担任选举职才可能触犯的「职务犯」,故因曾犯洗钱罪而终身不得参选的修法,确实有待商榷。何况,法律也可规定于修正施行后犯洗钱罪者,才受到终身不得参选的限制。

我国选民投票选出民意代表时,愈在非都会区或愈基层的选举,通常是要选出「利益的代表」。所以,候选人只要能做好「选民服务」,往往就能一再连任,以致形成了家族势力的「世袭选举制」,或甚至发展成「黑金结构」。所以,虽然社会呼吁选举时要「选贤与能」,但却无制度性的设计。然而,即使修法规定只要一审判刑10年就不得参选,看似为了选贤与能而以法律先过滤掉候选资格,但尚未定谳即剥夺参政权,却存在高度违宪的疑虑。

陈水扁口中「苦命」的陈致中出狱后,将无再参选的权利。而陈水扁的支持者是否真会对赖清德展开报复?这不无可能是民进党茶壶内的风暴。

(作者为世新大学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