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嬷清明节偷8元橘子被抓 下场出炉

▲橘子示意图。(图/翻摄PEXELS)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桃园1名将近70岁的戴姓阿嬷,今年清明节当天在杨梅一家水果摊偷了一颗橘子,最后老板发现报警,最后判处阿嬷需罚1000元新台币、缓刑2年、参加一场法治教育课程,

根据判决书指出,戴姓阿嬷在今年清明节上午,在桃园市杨梅区某家水果摊,偷走一颗价值8元的橘子,老板巡视后发现冲出店外阻拦报警,员警获报后带回侦讯。阿嬷自述,因为生病没吃东西就外出,所以才会偷橘子。

尽管后来阿嬷把橘子归还老板,但法官认为阿嬷没以正当方式获取他人财物,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权观念,考量阿嬷饭后坦承犯行、动机,事后也归还,审酌阿嬷财务状况、橘子价值等条件,依窃盗罪判罚阿嬷1000元,缓刑2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判决确定1年内,参加1场法治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