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滋病男炫耀「成功传染大二女孩」 央视点名:人渣!

爱滋患者炫耀战绩。(图/观察者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一位爱滋病患者11月在社交平台炫耀,自己成功传病给一名大二女孩,而此类以报复社会为由,传播爱滋病的案例不只一起,引起人们的担忧和恐慌。央视网25日对此评论,「面对这样的人渣,不能一怒了之」,呼吁执法部门清查并惩处,社交平台也要担责,不能放任此类恶意群组网路招摇。

一位网名为「动物无常」的爱滋病患者11月初在社交平台上称,「成功传染爱滋给一名大二女孩,过程中成功把她的下体弄破然后摘掉避孕套,这次不中就天理难容了」。

更有患者在群组中表示自己要报复社会,在一年时间里与40多名女性发生性行为,「自己也是被人害的,能祸害一个是一个,等最后拉着她们陪我上路。一传十十传百,想想就觉得满足」。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些「俱乐部」群组还有不少人点赞。

央视网25日对此事发表评论,「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疯狂和践踏社会底线,有良知的人们已经不能一怒了之!」「对于这种禽兽不如行径,仅靠道德谴责或社会公愤已经没有实际效用」。

对此,央视网呼吁执法部门要立即清查,若「动物无常」的炫耀言行证实司法部门应及时介入惩处。此外,网路平台要担责,过去发生的QQ「自杀群」等引发民意反感后被迅速清理,对于这种报复社会的微信群组,平台应保持高度警觉,不能任这种兽行堂而皇之在网路上招摇。

▼某患者10月在微信群炫耀年睡40女。(图/中国报)

大陆《爱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爱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爱滋病病人故意传播爱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自己患有爱滋病或者感染病毒,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使他人感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这种典型恶意行为,需要从刑事层面考量,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论处,当依法严惩

此类事件过去就发生不少次,根据网易新闻报导,今年4月就有女子去应聘演员时接受制作潜规则,发生关系男子「云淡风轻」的表示自己其实有爱滋病,「我骗你干嘛,我真的有爱滋」。

12月1日是世界爱滋病日,目前大陆爱滋病患病趋势严重,截至2018年6月30日,共发现82万0756名病毒感染者和病人(HIV/AIDS),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4%,仅今年第二季度新发现的就有4万0104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