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几十个公务垃圾袋回家 北市工务局驾驶险吃贪污罪

▲6元垃圾袋回家公务员险被告贪污罪。

东森新闻记者蒋心玫、鲁品农/台北报导

拿一个6元的垃圾袋得付出多少代价?北市工务局一名驾驶,去年台风期间把公务用大型垃圾袋带回家、包家具防台风进水,结果廉政署以贪污罪移送,检察官后来认为情节轻微,改以刑责比较低的刑法业务侵占罪起诉,这名驾驶也因此提早申请退休。

这个垃圾袋上除了印有「北市工务局」,还附注哪个公园专用,看的出来管制很严格,但有公务人员因为把这种垃圾袋带回家而挨告。

北市工务局公园处一名50多岁工程车驾驶,去年台风期间拿了几十个公务垃圾袋,每个价值大约6元,他拿回家后包电视棉被防台,结果被廉政署以贪污罪移送。

「我觉得事情不至于到被告贪污吧,因为一个垃圾袋6块钱……因为这样子后来没工作,这好像就比较扩大一点。」「就是小小的钱也不可以,就是公家的钱嘛!一毛都不能拿,大钱小钱都一样。」有民众认为,就算一毛钱都是公帑,不可以A,但也有人觉得太小题大作为。

为了价值6元的垃圾袋背上贪污罪,北市工务局态度很低调,表示该驾驶事后知道错了,主动向廉政署坦承是他把垃圾袋带回家,还因此提早退休,目前失业在家。检方调查后认为,这名驾驶只是贪小便宜把垃圾袋带回家使用,并非利用职权去交换其他利益,不构成贪污罪中的侵占公有财物罪,最后将他以刑法业务侵占罪起诉。未来如果被判刑,该驾驶可被处以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千元以下罚金

虽然刑度已经比贪污罪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轻很多,但据了解,原本检察官打算缓起诉处分,但涉案人不愿支付5千元以上的处分金,坚决反对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