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反腐:王忠、王民、邵一江、关飞!
01
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六安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王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忠身为长期从事检察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公然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严重践踏职业操守,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利令智昏、财迷心窍,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执纪执法权力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多方拉关系、铺路子,以案谋私;玩物丧志、行不知止,热衷摆弄盆景、收藏紫砂花盆而不能自拔,甚至“名借实要”,接受、寻求不法商人围猎,以满足个人“雅好”,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02
日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原一级巡视员王民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3
11月8日上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邵一江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邵一江利用担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标、业务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914.5万元,其中未遂143万元、索贿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证据等充分发表了意见,邵一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04
日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二级巡视员关飞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关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关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 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 | 刘宪豪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范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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