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鉴于当前我省防汛防台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于7月28日12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省正处于主汛期,省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视天气、水情变化,加强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按照预案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有关市继续做好巢湖、华阳湖、牛屯河、女山湖等超警河湖堤防退水期巡堤查险工作,确保重要堤防和水库安全。

6月20日,省防指启动防汛应急响应,随着雨情汛情变化,先后对16个市启动、调整响应19次,共维持防汛应急响应3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