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达公益林补偿资金3.93亿元

记者6月29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6月中旬,省财政已下达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66亿元、省财政1.27亿元,对全省2389.95万亩公益林给予生态补偿,推进和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

据悉,今年省财政将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在中央财政每年每亩16元补偿的基础上提高到17元,将非国有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15元提高到17元。同时,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公益林差异化补偿,对各地自行提高补偿标准的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再给予资金奖补。各地在执行中不得低于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的补偿标准,将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落实到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其中兑付给农户的补偿资金通过 “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推动公益林管护任务按期完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徽日报记者 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