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河北24岁女孩裸死坟地,体内发现男子DNA,凶手身份让人意外

坟地本是用来安葬逝者的地方,是每个人生命终结后的归宿,而在2011年,一名年轻的河北小伙却突然向警方报案称,他在当地的一处坟地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而发现的地点并非是坟墓中,而是坟地旁边不远处的一个废弃小屋中。

在这一起案件中,一名24岁的女孩裸死在坟地附近的一处废弃小屋内,死状十分凄惨,不仅双手被缚,颈部有明显勒痕,头部遭受重创,而且还被两块水泥板压住,显然凶手根本就不愿给她一丝生还的机会,而警方在尸体进行检验后发现,她的体内还有一名男子的DNA,而在调查后,凶手的身份让人感到意外。

2011年7月22日早上,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小毛在答应了父母去学校上学的要求后便走出了家门,但走在半路上的他却并没有前往学校。和之前一样,他这一次又逃学了,原本按照他的计划,他在从家里拿到钱后便准备去附近的网吧上网。

但走在半路上时却突然下起了大雨,为了躲雨,小毛在看到附近的废弃小屋后便跑了过去,结果,当他走进房间后就看到了那具女尸,惊慌之下便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上学路上为了躲雨,在一处小屋内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在小毛的指引下来到了案发现场进行调查,而在调查的过程中警方便发现了很多疑点。

这处位于坟地附近的废弃小屋内除了死者的尸体和其生前的遗物外,周边还散落着大量的烟头,甚至还有烧烤架等杂物,生活痕迹很是明显。这处小屋位置很是偏僻,平常很少有人来,小毛又是怎么在半路上突然发现这处小屋进行躲雨的?

而且,警方在调查后发现,这条路并非其上学途径的方向完全相反,在对现场遗留的烟头提取了DNA后,通过DNA比对发现,小毛的DNA信息赫然与其中一部分烟头上的DNA信息存在关联。

难道这是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

面对警方的疑问,小毛这才说出了一些隐瞒的情况,原来,这处废弃小屋其实是他和几个朋友私下聚会的地方,有时还会在晚上逗留炼胆,而他经常逃学,也会偷偷背着家人在这里吸烟,不想让父母知道这些事情便选择了隐瞒和撒谎。

随着死者以及其体内的男性DNA信息被成功提取,并且警方在掌握了其他线索后,小毛和他的朋友被排除了作案的嫌疑,那么,残忍杀害这名女孩的真凶究竟是谁?

7月19日,当地警方还曾接到过一起报案,报案人表示自己的姐姐在工作期间突然失踪,而经过DNA比对发现,死者正是其失踪多日的家人小婷。24岁的小婷在大学毕业后便加入了一家保健品公司,成为了一名销售人员,平常业绩还不错,上司对她也很关注。

而在案发当天,第一个发现小婷失踪的也正是她的直属上司马某,但凶手与马某无关。在这起案件当中,河北一名24岁女孩裸死坟地,体内发现男子DNA,调查后凶手身份让人感到意外,因为他只是与小婷刚刚认识不到一天的男网友李某,那么他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对待小婷?

22岁的李某在一家包装厂工作,因为性格内向的原因平常和包装厂的工人交流不多,身边也没有什么朋友,在休息放假的时候也不会回家,而是在周围闲逛,以此消磨时间,在这过程中他便发现了那处废弃小屋。

案发前不久,李某在宿舍中玩手机时便认识了正在社交软件上拉客户的小婷,在和小婷聊天的过程中,他没有留意对方的推销,而是点进了她的主页,浏览起小婷的动态。虽然在她的动态中大多都是推销产品的内容,但在其中还会夹杂着一些她自己的生活照或工作照,以此来提高自己的业绩。

李某在看到这些照片后,一直独自在外生活的李某便对小婷产生了一些非分之想。但独自在外生活的李某往往在拿到工资后便直接拿出去消费,以至于22岁的他身上不仅没有一点积蓄,甚至还拖欠了一些欠款。生活上的拮据让他买不起对方提供的保健品。

而为了接近小婷,让自己可以和她有一个良好的开始,李某便提出想要换一份工作,加入他们的团队,而这也引起了小婷的重视。在线上聊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后,小婷便独自前往李某指定的地点,但她没想到,自己好心接对方去公司面试,结果对方却拿着板砖将其砸晕了过去,为了掩人耳目便将小婷拖拽到了那处废弃小屋内。

为了防止她醒来后反抗,李某在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中利用提前准备好的胶带将其双手束缚了起来。而当他发现小婷竟然还敢反抗,甚至要报警将他抓起来后,李某便用板砖将其砸死,为了防止意外发生,随后又从坟地上找来两块水泥板压了上去,最终导致小婷身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中,李某为了一己私欲,违背妇女意愿,利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不当关系,那么他的这一行为便构成本罪。随后,为了防止事情暴露,李某再次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伤害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他的这一行为便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进行严惩。

经法院审理后,李某最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 河北24岁女孩裸死坟地,体内发现男子DNA,凶手身份让人意外》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