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来的客人! 台中7旬妇「5个小朋友」飞了

台中市7旬曾姓妇人,怒骂彭姓男子「澳洲来的客人」、「你老婆跟你在一起很可怜、丢人现眼」,台中地院简易庭认曾妇公然以言词辱骂人,判处罚金1000元。(王煌忠摄)

台中市1名经营电子行的曾姓妇人,因细故与彭姓男客发生口角,怒骂对方「澳洲来的客人」、「你老婆跟你在一起很可怜、丢人现眼」,彭男不甘受辱怒告曾妇妨害名誉,台中地院简易庭认为,曾妇公然以言词辱骂告诉人,足以贬损其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判处罚金1000元,可上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70岁曾姓妇人在台中市中区经营电子行,去年8月2日中午12点多,因细故与彭姓男客人发生口角争执,竟基于公然侮辱犯意,对彭男辱骂「澳洲来的客人」、「你老婆跟你在一起很可怜、丢人现眼」等语,足以贬损彭男之人格及社会评价。

然曾妇在警询时否认有公然侮辱犯行,辩称是彭男先骂她,检方认其为卸责之词,依《刑法》第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罪嫌起诉,声请简易判决。

台中地院刑事简易庭法官审理,曾妇以「澳洲来的客人」、「你老婆跟你在一起很可怜、丢人现眼」等语辱骂告诉人,系在密接时间、地点而为,应论以接续犯,仅成立一罪。

法官审酌曾妇在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地点,公然以言词辱骂告诉人,足以贬损告诉人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其行为缺乏尊重他人人格法益之观念,所为实不足取,考量曾妇犯后坦承犯行,迄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认犯公然侮辱罪处罚金1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