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哪兒?國際刑事正義的消失防線

香港视觉艺术家黄国才用红绳制成「绑架」二字,抗议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 图/欧新社

近来亚洲各地接连发生人间蒸发、隔一阵子又出现在千里之外的事件。先是在泰国风光明媚的度假胜地芭达雅,一名瑞典籍男子在度假屋消失,案发当时监视器拍到他和不知名神秘人的身影;再来是亚洲金融中心的香港闹区铜锣湾,数名书店股东及员工分别于香港、广东等地消失,其中一人经香港议员铁口直断,怀疑是偷渡至中国寻欢;最后是两周前,中国籍记者准备搭火车由曼谷前往寮国,亦是神奇失踪于半途......。

这些人失踪的特征共通点均是没有离境纪录,引起全球民众恐慌,怀疑是否外星人绑架再现。

所幸中国政府不久后出面辟谣,让瑞典籍男子桂敏海在新华社发稿召告世人,他是因为十多前的酒驾意外致死案,自愿偷渡去中国自首并接受其他犯罪调查;而被认证「首先是中国公民」的铜锣湾书店股东——英国籍公民李波——宣称偷渡去中是个人行为,为的也是配合有关方面调查;至于中国籍记者李新则下落不明,据悉可能牵连到中国情报单位,因为他是为了不愿意当线人而逃至泰国避难。

这些被跨境失踪的事件听来荒谬,却接二连三的出现在我们四周,能够传出讯息报平安的,尚属他国籍公民,中国或香港籍的被失踪者乃是前途未卜。不禁让人想起上个世纪,北韩船只潜入日本,特务上岸绑架日本公民的恐怖故事......。

「铜锣湾书店」老板,同时为瑞典籍的桂敏海,在新华社发稿召告世人,他是因为十多前的酒驾意外致死案,自愿偷渡去中国自首并接受其他犯罪调查。 图/截自央视受访画面。

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风波,引发香港公民团体上街抗议。 图/欧新社

▎人道悲剧:消失在北韩的日本新泻少女

那是亚洲冷战不再壁垒分明的七八零年代,美中、日中关系逐渐正常化、金边仍在进行无政府狂想试验、河内正准备和北京开打;东北亚一隅的日本,则在数年间发生十多件公民失踪案件,无人知悉原因。直到1987年北韩特务在南韩航空放置炸弹进行恐攻,被捕后才供出那些失踪案件极可能是遭受北韩绑架,而到了2002年,时任北韩首脑的金正日亲口向日相承认绑架行为,双方就此展开归还交涉。

不过,经历将近四十年的分离,许多被绑架者的家庭早已分崩离析、不少被绑架者更是魂断异乡。迄今仍有一些人在北韩的控制下无法回国团圆,构成人道悲剧。像是新潟少女横田惠,失踪时芳龄13,多年后北韩传来她的死讯,与她已结婚生子的「喜讯」。原来被绑架后,北韩利用她理解学习日人的生活型态与语言,过了几年她,被安排与同样被绑的南韩人结婚,生下一名女婴。之后据称她可能因生活压力而选择自杀,就此结束短暂悲惨的生命。而她的孩子,经由北韩同意安排,于两年前在蒙古与祖父母相认。等了一世的横田老夫妇终于盼到孙女,但其孙女也无法离开平壤。据传她受到特别待遇,乃是金正恩妹妹金汝静的同学,并被安排至北韩政府机关工作,未来可能成为对日外交的一着好棋。

专制政权此类恶行不胜枚举,亦是国际社会之瘤。联合国大会连续11年通过决议案严词批评,大会的第三委员会更在2014与2015年要求将北韩人权问题移交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审理。联合国调查员于近日便直称北韩已犯下如纳粹般的反人类暴行,建请安理会向ICC提交状况,以便进入司法程序。

北韩声称横田惠已自杀身亡,但其父母拒绝接受北韩这样的答案。图为横田早纪江(横田惠之母)手持横田惠被绑架时才13岁的照片。 图/路透社

▎谁能找回爸爸?国际刑事法院 VS. 大国政治协商?

到底什么是ICC?它能伸张日本公民、瑞典公民、英国公民,乃至于中国与香港公民的正义吗?

自1990年代以降,国际社会在过去的实践中,对于战争罪、违反人道罪或是种族屠杀罪,已经建立必须以有效司法实体处理的共识。于是在1998年世界多国缔结《罗马规约》(Rome Statu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并依此在2002年打造了ICC。相较于过去的实践,ICC具有超越主权国家的权威,被认为对于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像是准军事团体、武装民兵等)均具有管辖权。这表示《罗马规约》的复杂性更胜以往,超出了当下对国际条约的概念——《罗马规约》能够以一些条件向非缔约国课以责任 : 无论一国是否签署该条约,只要违反规约中的罪行,都有可能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及后续的司法程序。但ICC并非直隶于联合国,无法由安理会强制行使管辖权,其相关运作需靠会员国的合作方能执行无碍。

这里须先厘清管辖权的概念,罗马规约内明列了可受理性条款及补充性管辖,使ICC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会受理案件。条件主要指的是ICC仅对国内刑事管辖起补充作用,若一国能以自身的刑法针对罗马规约中的罪行,展开调查、起诉、判刑等司法程序,则ICC并不会强加管辖。除非该国对于这些罪行「不愿或无法」行使司法权力,那么ICC才会按照个别情形行使管辖权,进入法定程序。

而安理会的管辖权则比较接近普遍性管辖,像是依照安理会决议成立的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ICTY)、卢安达国际刑事法庭(ICTR),其规约均显示此类特设法庭与国内法院共同行使管辖权,但如果情势必要,更享有优先于国内法院的管辖权。

若透过安理会授权,就没有所谓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因为安理会的决议案可以广及会员国与非会员国。在此前提下,ICC的检察官当然可以针对非缔约国行为者展开相关程序。

如果没有安理会授权,由于ICC缺乏强制执行力量,案件目标的国家行为者可能会基于政治考量抵制,也没有与法院合作的义务。所以无论是实务或学界,大多都认为面临重大案件时,ICC应得到安理会的支持,或根本应该由安理会以政治手段处理。像是在北乌干达圣主解放军(LRA)的案件里,ICC对其领导阶层的起诉,反而影响他们与政府军的谈判意愿,延长了武装冲突的时间。安理会则是呼应乌干达政府的诉求,期望尽快与LRA停火以恢复和平。不过后来证明,绥靖并无实效,安理会最终还是同意非盟出兵围剿LRA。

在这件案例里,ICC曾陷入两难,因为一些北乌干达的被害人希望ICC能撤销起诉,让LRA重返谈判桌,但ICC仍维持原议,向LRA的领导正式发出逮捕令。申言之,当被害人的利益在于立即停止暴行,并非在于达成报复式正义时,来自被害人的压力与加害人的勒索遂结成同盟,使得ICC难以在司法与政治间取得平衡。

《KONY 2012》按下 cc 打开中文字幕

由Invisible Children Inc 团队制作的《科尼2012》(KONY 2012)在发表后轰动全球,内容描述导演贾森罗素(Jason Russell)在北乌干达与一位男孩雅各(Jacob Avaye)相遇,得知他的哥哥被乌干达游击队——「圣主抵抗军」(LRA)所杀。纪录片的制作用意即是希望唤起全球社会对LRA在北乌干达罪行的关注。游击队首领乃为恶名昭彰的约瑟夫·科尼(Joseph Kony),其残暴的行为包括诱拐孩童、施虐、强奸、使用童兵和屠杀等;国际刑事法庭虽已下达通缉,柯尼仍潜逃至今。 图/路透社

▎苏丹达佛案例:绑手绑脚的国际刑事法院

平实而论,安理会与ICC并肩作战的可能性极低。罗马规约自己也承认安理会的地位与能力,在维持国际和平与正义之重要性,在出现国际罪行时,ICC的角色仅能是补充作用,不应是主要行为者。同时在二战后,各国已渐渐习于安理会处理重大国际议题。

因此,安理会中拥有否决权大国们的态度便是关键所在。以苏丹达佛案为例,在2004年的1564号决议案中,安理会就达佛局势决定设立一调查委员会,厘清该地区相关各方是否违反国际人道法与人权法。委员会在2005年向安理会提交了报告,建议由ICC进行后续作业。在表决过程中,中国虽大表反对,但仍投下了弃权票(美国亦投下弃权票)。

于是安理会通过第1593号决议,决定把2002 年7月1日以来的达佛问题移交给ICC。

经过数年的调查后,2009年ICC以涉嫌在苏丹达佛地区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为由,宣布正式对苏丹总统巴希尔(Omar Al Bashir)发出逮捕令,并于2010年再加上一条种族屠杀罪。但中国仍坚持应以政治手段解决达佛问题,在尊重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宜由苏丹司法机构对严重违反人权的责任者进行审判」,并抨击ICC的判决干扰该地区和平。同时,中国希望安理会能根据罗马规约第16条采取必要行动,即以决议要求ICC暂停审理此案。但在调查程序均属合法、国际社会大多支援的情况下,安理会并没有干涉。

苏丹与中国友好;基于尊重国家主权的考量上,中国认为ICC的判决干扰该地区和平,倾向让苏丹司法机关自行「对严重违反人权的责任者进行审判」。图为2015年9月被ICC通缉的苏丹总统巴希尔,拜访习近平。 图/欧新社

由于苏丹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亦没有与ICC签署任何协定或安排,更重要的是,此案本是从安理会决议转交,是故,其司法管辖权与合作义务变成安理会必须面对的问题。于是ICC决定转交安理会,以便采取安理会认为「适当的行动」。嗣后,联合国派出维和部队试图恢复当地秩序,但效果有限。在非洲联盟、阿拉伯联盟等组织与联合国的斡旋下,2011年相关各方签署了杜哈文件(Doha Document for Peace in Darfur),中国遂以此做为基本立场,再度强调应「通过政治手段实现达佛的持久和平与稳定」,且「希望安理会在此问题上重视并认真听取非盟、阿盟等地区组织的意见」。不过,各国和稀泥的手法显然无助于苏丹问题,近年来暴力再起,达佛地区仍是民不聊生。

另一方面,即使ICC发出逮捕令,苏丹的巴希尔显然不放在眼里,反而更加密集地出访他国——2010年的肯亚与查德、2011年的吉布地与中国;前三者都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依约负有逮捕与移交嫌犯的义务。但这些国家并未如此作为,形同毁坏罗马规约。

支持总统巴希尔(中)的苏丹人民。 图/路透社

图为「公义平等运动」(Justice and Equality Movement)反抗军。对抗由巴希尔暗中支持的牧民武装部队(Janjaweed)的苏丹解放军(SLA)曾宣布与公义平等运动(Justice and Equality Movement)合并成为西部苏丹革命军联盟(Alliance of Revolutionary Forces of West Sudan),两者后又分裂。 图/欧新社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巴希尔出席在南非举行的非盟峰会,南非人权组织即向普勒托利亚(Pretoria)高等法院发出请求;经法院审理,决定限制他出境。不过消息业已走漏,巴希尔迅速离开南非,该法院亦随后发布逮捕令,显示仍有部分司法系统愿意遵守国际法义务。

然而,这次的惊魂记并没有让巴希尔却步,因为他还有一个最大的靠山。做为苏丹重要贸易伙伴的中国曾表示:「对ICC起诉巴希尔总统的决定有严重保留,......巴希尔总统在中国也将受到欢迎」,等于正面挑战安理会的权威。同时,中国亦向ICC喊话,希望它「谨慎行使职能,不要妨碍安理会政治解决国际或地区冲突的努力」。

2015年适逢中国抗战70周年,北京举行了盛大的阅兵邀请各国政要观礼,中国的老朋友巴希尔当然被奉为上宾,风风光光的享受北京招待,也让西方世界再次见识到极权者们的兄弟之情。

从中国的种种反应可知,它非但无法接受ICC在违背非缔约国国家意志的情况下行使司法管辖权,也难以赞同由安理会授权ICC使用这种权力。中国对苏丹如此,对坚固盟友北韩的态度可想而知,那么,ICC还有能力调查并审理北韩的相关案件吗?

因达佛战争而安置在查德(Chad)东边难民营的达佛难民,架起看板问:「国际组织跟国际刑事法庭,你们在哪?」。 图/人权组织「适可而止」(Enough Project)与「卫星哨兵计划」(Satellite Sentinel Project)的报告《The Economics of Ethnic Cleansing in Darf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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