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手机回佣当纳骨塔会费 女报案称证件遗失 诬告罪判刑

▲缴不出公司会员费,以双证件申办门号手机优惠代缴却不认帐,被依诬告判处二个月有期徒刑,未易科罚金(图/记者陈昆福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利姓女子,参加一家灵骨塔直销公司成为会员,缴不出4万多元会费,将身分证及驾照交给公司台北人员拿去申办电信公司手机门号及受赠手机优惠等方式缴纳会费,事后却以证件遗失警方报案,被检方诬告罪起诉,屏东地院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未谕知缓刑。也未谕处易科罚金,也就是如判处确定就要入狱服刑

利姓女子的家长闻讯,相当担心。承审法官表示,该案简易判决案件,依据检方起诉内容调查属实,不必经开庭程序即予迳刑判决。被告不服判决,或可先和原告取得谅解或和解,也可提出上诉,争取缓刑机会

判决书说,21岁利姓女子于2017年4月间某日时许,在屏东市灵骨塔直销公司办公室内,因无法缴纳入会费庆云公司相关产品费用共4万多元,即将其个人身分证及机车驾照正本交付予该公司徐姓经理并同意其代为申请手机门号及受赠手机优惠方案,以受赠手机变卖换现金方式缴纳上开入会费及产品费用。

徐姓经理将她的身分证及驾照寄往台北公司陈姓经理协助办理。她于2017年6月2日下午,向屏东警分局民生派出所报案,谎称其身分证及机车驾照遭人盗用申办手机门号。嗣经警方依法追查侦办,发现上情,依诬告罪嫌送办。

检方侦查,她表示上开门号系遭杨姓男子伪造其签名代办,她只同意交付双证件给公司申办贷款,不知道对方是拿去办手机门号等语,检方传讯相关人员调查,发现利女所言不实,依诬告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