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民代买电脑竟要厂商「提供」台电兴达电厂经理下场曝

去年已退休的台电公司兴达发电厂修配组温姓经理,因2018年民意代表服务处主任要求提供5台电脑供该服务处使用,他竟要台电的厂商提供共15万的电脑,做假资料报销,惩戒法院判决撤职停用1年。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已退休的台电公司兴达发电厂修配组温姓经理,因2018年民意代表服务处主任要求提供5台电脑供该服务处使用,他竟要台电的厂商提供价值共15万的电脑,做假资料报销;刑事部分温遭依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刑2年,缓刑5年,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判决撤职停用1年。

兴达发电厂前供应经理邱姓经理负责公关业务,因无相关经费支应民代服务处要求的5台电脑,于是请温协助,温指示相关劳务采购案件之得标厂商工地负责人代购5台电脑送至该厂,该负责人为避免日后履约遭刁难遂允诺代购,并将电脑送交邱。

厂商负责人去年向温追讨代购电脑之新台币15万元,但温无相关经费得以支应,于是跟对方谋议虚报不实数量登载于工作通知单,报销不实金额,作为清偿代购电脑之对价,并指示承办人码头营运专员在工作通知单上迳予核章后逐级陈核。

惩戒法院第一审认为,温男身为主管,竟指示下属登载不实文书并进而行使以诈取财物,惟念其诈取之款项数额不大,行为之动机并非为己私利,自身并无犯罪所得,且已返还购买电脑之价款,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