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时捷开到没油 国道当停车场!女驾驶谎报身分惨了
罗姓女子驾豪车竟开到没油停在国道中线车道,警方到场她坚持不肯拖吊,还谎报身分遭法办。(警方提供/邱立雅竹县传真)
罗姓女子本周日(12日)晚间驾驶保时捷,行经国道1号北向77公里湖口路段时,因燃油耗尽停在中线车道,警方前往强制排除时,罗女声称拖吊车会把车子拖坏,最后由友人送油救援。警方事后发现,罗女竟谎报身分,全案依涉犯公共危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检侦办,并对罗女及友人违规行为制单举发。
48岁罗女驾驶保时捷行经国道1湖口路段时,因燃油耗尽,后故障停于中线车道,国道杨梅分队获报后前往查看,到场后因该车已占用车道影响交通顺畅,故欲强制排除,但罗女消极不配合,坚称拖吊车会把车辆拖坏且已通知友人送油。
警方指出,根据行驶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无法行驶,将处罚新台币600至1200元,另行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且不设法移置于无碍交通之处,将处新台币1500至3000元,对于罗女行为当下依法制单取缔。
事后警方发现罗女竟谎报身分,以自己妹妹的身分提供给警方举发违规,警国道二大队刑事组通知罗姓姊妹以及驾车携带汽油到场之张姓友人等3人16日到案说明,罗女坦承自己是驾驶人,当时一时紧张错报妹妹的年籍资料给员警举发违规。
罗女因涉犯公共危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函送新竹地检署侦办,另张男及罗女违规行为,国道警方已依规定制单举发。
国道二大队呼吁民众驾车前应先检查5油3水及车辆状况是否正常,行驶途中车辆有异状时,应尽速将车辆停于路肩、避车弯或下交流道安全处所等候救援,发生缺水、缺电、缺燃料,及驾驶汽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不设法移置于无碍交通之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分别处罚。若造成行车往来之危险者,并依刑法公共危险罪侦办,确实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以维护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