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钱进公建松绑 上限升至45%

金管会放宽保险业对同一社福及公建投资上限到45%。(图/记者蔡怡杼摄)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引导保险业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各项公共建设投资,并持续扩大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管道,金管会放宽保险业对同一社福及公建投资上限,从35%放宽到45%。

金管会今(20)日宣布,完成「保险业资金办理专案运用公共及社会福利事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修正草案预告程序,近日内将依行政程序法规定赓续办理法规发布事宜,此次管理办法增加保险业资金参与公共投资及社会福利事业投资的弹性,修正重点包含:

一、增列不具公共投资性质的殡葬设施为保险业得从事专案运用项目的投资标的

二、 增列社会住宅老人住宅为保险业得从事的公共投资标的。

三、 提高保险业对于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所列公共投资及社会福利事业投资的同一对象投资限额至被投资对象实收资本额45%。

另外,金管会将对保险业投资标的为既成且可利用的殡葬设施,规定该殡葬设施的经营管理人,应有一定条件的经营及财务能力,如该设施的经营管理人应符合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评鉴为优良、甲等或相当等级以上的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