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生态 林务局筹设「台湾水青冈自然保护区」

台湾水青冈、台湾山毛榉、早田山毛榉(图/取自《维基百科》)

公民突击队台北报导

早田山毛榉,又名台湾水青冈、台湾山毛榉,学名是Fagus hayatae。属壳斗科山毛榉属,为落叶乔木树高可达20公尺以上,胸高直径则可达70公分以上,因为大多生长在山棱线附近,所以在新北市桃园县宜兰县一带分布最多。由于结实率偏低,种子不易发芽,属于公告的台湾珍稀植物。除了目前成立的插天山自然保留区中有大面积的山毛榉林外,现在林务局委托专家协助规划台湾水青冈自然保护区

台湾水青冈在宜兰铜山地区的分布面积约1154公顷,在大白山、兰崁山约34公顷(约占总分布面积3%),该区域环境生态符合「自然保护区设置管理办法」第2条第1项第1款「具有生态及保育价值之原始森林」、第2款「具有生态代表性地景林形及第4项「保育类野生动物栖息地或珍贵稀有植物之生育地」等条件,依法得以规划设置为自然保护区。

目前林务局已委托国立宜兰大学协助撰拟台湾水青冈自然保护区纲要规划书及经营管理计划有关环保团体今天对于自然保护区划设范围意见,都将作为纲要规划书及经营管理计划参考资料。林务局将积极完成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在森林所在地乡镇公所举行说明会,听取当地居民意见。此外,「台湾水青冈自然保护区」规划地点宜兰县南澳乡属于原住民族地区,需依据「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条及「原住民族地区资源共同管理办法」规定,将计划内容公告阅览、办理公听会并征得部落会议同意后始得公告划设。

林务局表示,台湾水青冈系文化资产保存法公告之珍贵稀有植物,同法第83条规定:「自然纪念物禁止采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并应维护其生态环境」,所以,生长在国内任何一处之台湾水青冈,即使未列入保护区范围内,也都受到法律实质保护,如果违反此规定者,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第94条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林务局正在筹设「台湾水青冈自然保护区」。(图/农委会林务局)

至有关保安地内的探采矿,林务局说明法律虽未禁止保安林采矿,但必须经过严密之公共参与程序,依照保安林经营准则第13条规定,应由矿务主管机关、学者专家、具代表性之当地民众共同实地勘查,以确认地质稳定、无碍国土保安及林业经营,且尚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及核定水土保持计划,始得进行探采矿。

林务局说明,每阶段采掘完毕之迹地即陆续复育造林,复育必须经过缜密之新植、抚育才能成林,林务局强调所有采矿迹地均应由业者复育造林,且业者均在订约时缴纳履行植生复育之保证金,如果不执行植生复育或工作未能做好,林务局将运用保证金代为执行,确保林地复育工作能适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