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喝酒醉倒…她痛醒睁眼「见老板压上面」问:爽吗?抱女友崩溃

新庄肉羹老板性侵女员工,二审遭判刑3年10月,日前高院将原判决撤销,发回高院更审。(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戴若涵台北报导

新北市新庄一名肉羹店老板,明知女员工是同性恋,竟在上班时间逼对方「喝酒聊心理学」,最后趁对方酒醉时性侵得逞。一审将该名老板判刑3年8月,二审则指出,老板犯后态度不佳,将他改判刑3年10月,日前全案上诉至最高院,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判决指出,肉羹店老板阿劲化名)2018年初在网路上PO出招聘广告,成功招聘幼幼(化名)到店内做备料、盛装物品洗碗工作。幼幼女友某次到店里接幼幼下班时,感觉阿劲「怪怪的」都不太说话,于是建议弟弟也到肉羹店内工读,以便照顾幼幼。

不料,幼幼女友弟2018年3月4日才刚上班1、2小时,就被阿劲支离店内。阿劲当天不断喝酒,傍晚4、5时许就要求幼幼收店,更称要教她「卤爌肉」要求她上楼,但两人才上楼不久,阿劲竟逼诱幼幼啤酒、聊心理学。幼幼不好违逆老板的意思,只好坐在床上边喝酒、边听老板谈心理学,2瓶啤酒下肚后就醉了,惨遭老板性侵。

期间幼幼感受到从下体传来的疼痛,一睁眼才发现,自己的衣物竟被老板脱掉,对方更全裸压在她身上询问,「爽、喜欢吗?」,吓得她狂喊,「走开,到旁边去」,但仍遭性侵得逞。

幼幼事后与女友逛夜市时,情绪崩溃将整件事情全盘托出,2人抱成一团痛哭,并决定报警处理。虽然阿劲否认性侵,表示两人是两情相悦,但新北地方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不采信他的说词,认为阿劲明知对方是同性恋,竟还对幼幼伸出狼爪,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8月。

高等法院则认为,阿劲犯后不思悔改,犯行恶劣,先前也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遭判刑3年,这次又利用职场优势地位,性侵女员工,造成幼幼身心受创,改判他有期徒刑3年10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日前撤销原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