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借钱搭车服务 5.8万有借无还
台北捷运公司提供无车资但有搭乘捷运需求的旅客临时借款,但有议员发现,除了有部分借款尚未归还外,北捷也未依《大众捷运法》追讨借款。(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捷运提供旅客透过证件登记的方式借钱搭车,国民党台北市议员詹为元发现,10年来借出去的金额为52万1077元,却还有5.8万元款项未还,北捷也未依照《大众捷运法》第49条向旅客追讨借款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让法规似乎形同虚设。北捷回应,依法不会罚违约金,但会持续催收旅客所欠的车资。
詹为元指出,台北捷运提供旅客透过登记证件的方式借钱搭车,「服务初衷很好,可以帮助真正有需求的旅客。」旅客至捷运柜台以身分证件确认身分后,会拿到一张旅客欠费处理单,民众可在10天内去任一服务台补缴车资。
借费原则为单趟站点租借,最贵票价落在65元,金额并不大,根据资料显示,10年来旅客借车资搭捷运的案件数为1万8782人,借出去的金额为52万1077元。
不过詹为元发现,借出的52万余元,其中有约5.8万元尚未归还,而北捷在欠费处理单上详细写道「依照《大众捷运法》第49条规定,旅客无票、持用失效车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车票乘车者,除补缴票价外,并支付票价50倍之违约金」,不过北捷却未依照该法,向旅客追讨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大众捷运法》的规定似乎形同虚设。
詹为元认为,市府不断强调依法行政,但从案件上看来,法规却沦为参考,因此要求市府应该要正视,不能因为金额不大就不重视。
北捷回应,旅客因一时不方便或忘记带现金时,提供小额车资借款,该借款并不属于《大众捷运法》49条「旅客无票、持用失效车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车票乘车者」范畴,因此不会对借款旅客计罚违约金;旅客还款比例接近9成,未还款项催收中。
北捷说明,借款服务起始于1998年,对于无车资欲搭乘捷运时提供的服务措施,会请旅客出示证件并查验是否欠款,若无欠款未还纪录,则请旅客于「旅客欠费处理单」签名后,发售单程票供旅客搭乘,10日内应于任一捷运站(含环状线)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