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旧电梯更换可申请应急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观点网讯:9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三部门印发《住宅老旧电梯应急更换程序指引》。对于投入使用超20年、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电梯定期检验报告不合格的住宅老旧电梯,可由物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申请应急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更换电梯。

《指引》明确,需要应急更换老旧电梯时,应首先由相关申请人提出使用建议书;形成建议书后,申请人应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建议等材料事先告知业主,公告期应不少于7日,并同步抄告属地居(村)民委员会、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待公告期满,申请人编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公示,方案应包括工程名称、维修内容、预算费用、分摊范围、施工单位选定等内容;在组织比选环节,申请人应组织施工单位比选,结果公示应不少于7日。

另外,申请拨付首款方面,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拨付首款申请。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或备案。审核或备案通过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或专户管理银行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手续。

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可持电梯验收单等材料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尾款。申请人还应将电梯更换工程总额、业主分摊明细、工程验收单等资料,在更换电梯所在单元门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告知,公告期不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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