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私募主体监管试点 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报送

本站财经6月28日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期部分头部私募收到通知,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正式启动。有业内人士称,今年5月底,就曾收到《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称,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庞大、类型多样、情况复杂,针对性采取适合的监管方式,可能是较为合理的监管工作方向。

北京一位私募人士称,此次主体监管试点是有助于行业风险的事前监管,纳入首批名单的有20家证券类私募,大多为百亿级私募,如明毅基金、乐瑞资产、淡水泉、仁桥资产等。后续私募管理人需强化内控管理,提升机构化、专业化水平。

北京启动私募主体监管试点

方案显示,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庞大、类型多样、情况复杂,通过分类分层的方式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划分为多种类型,针对性采取适合的监管方式,可能是较为合理的监管工作方向。其中主体监管模式是针对头部机构这一重要主体类型的监管工作方式。

据悉,主体监管模式可以简要概括为:结合监管资源承载能力,选择少数管理规模大的重要性民营私募基金管理人,参照持牌机构有益经验,通过约谈调研、数据收集和分析、强化内外部协作等手段,实现更全面的监管和服务。

方案明确称,考虑到大型民营头部机构具有规范性、专业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对于监管部门了解行业最佳实践、引导行业发展方向、服务北京市等工作目标均能起到积极作用,北京证监局按照管理规模和投资者数量排名,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头部民营机构作为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对象。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此次纳入首批名单的机构包括20家证券类私募,大多为管理规模过百亿的头部机构,涵盖了股票多头策略、债券策略、量化策略等多个类型的管理人。

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报送

据方案,此次北京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的工作方式和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方案明确,私募应在董事长、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变更正式任命决议或文件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邮箱提交盖章扫描版本书面报告,介绍新任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工作职责分工等,北京证监局可能视情况进行约谈谈话。

另外,私募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邮箱报送《管理人档案表》《基金产品情况表》,监管将在此基础上建立主体监管机构台账,用于跟进主体监管机构情况。具体来看,报送情况包括管理人股东、员工等基本情况,管理人主要财务数据,内部制度建设和内控监督情况,以及合规及风险管理情况等。

方案还要求,私募及主要股东、关联方发生负面舆情、重大诉讼或涉众投诉、重大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及时向指定邮箱提交书面报告或《重大事项报告书》,紧急情况应口头告知联系人。

二是强化监管激励。方案指出,根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情况,监管将视情况向基金业协会通报主体监管对象相关的正面、负面信息,如建议加快办理管理人登记或产品备案、纳入分类整治列异名单、暂停产品备案等,通过双向激励起到积极引导规范展业的作用。

行业优胜劣汰有所加速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风险有所暴露,主体监管试点正式启动,有助于建立监管与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提升监管部门对行业风险的识别能力,打通监管部门引导、服务行业机构的路径,既能“防风险”,又能“促发展”。

从数据来看,今年私募行业优胜劣汰明显加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6月27日,已累计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22602家。其中,2023年全年注销2537家,成为近年来的高峰。今年以来已注销896家,其中主动注销、协会注销和依公告注销的私募分别为254家、519家和10家,并且新增“12个月无在管注销”,该类私募达到113家。

“现在只要是合规方面有瑕疵的私募,在投资人和渠道方面的公信度会大幅下降,因此监管层频频‘亮剑’不仅有助于优化行业生态,还会加强私募的自律意识。”某量化私募人士坦言。

记者采访获悉,诸多私募正在不断完善合规风控体系。

相关人士称,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私募应从三个方面做好自律:一是守住合规底线,不仅对外要紧跟最新监管政策,对内还要严格约束员工行为,做好内控;二是以投资人利益为先,投资、发行行为避免“唯规模论”,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的服务;三是持续提升专业水平,扩展自身能力圈,不断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