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72所学校成为交通治理重点

央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 果君)2月26日起,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将迎来春季学期。记者从北京市教委等官网了解到,为解决好校园周边交通治理问题,持续巩固深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北京市教委等三部门近日发布《2024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将本市所有存在交通问题的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治理范围;将72所学校纳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重点治理。

依据方案,本市将以3月至5月集中治理期为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校内、校外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状况和秩序维护管理的满意度。

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校园周边“六类设施”,学校门前防冲撞柱等设施。有条件的校园周边设置单行道或限行道,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移动交通信号指示灯,在学校门口附近划定临时停车区域等。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学校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内不施划停车位,禁止停放机动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规范学校周边机动车停车,科学规划设置通学车停靠站点。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疏导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和上、下学高峰时段的重点值守,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勤务部署和交通指挥疏导,指挥车辆即停即走。严格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不按规定调头、乱停乱放、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非专用校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查处行人、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等各类交通违规行为,以及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持续规范设置校内交通标示标志;合理优化学校内部交通流线和功能分区,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实现空间分离;教学区、学生活动区道路实施机动车禁行,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等确有车辆通行需求的实施限时通行,车辆通行时间不得与学生活动时间重叠,通行速度不宜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出租出借校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各学校建立错峰上下学机制,安排各年级分时错峰上下学,避免集中接送造成拥堵;在校园附近设置放学站点,分班级有序放学;放学时分年级分时段离校,由老师统一引领至固定集散点,分散送离。落实好校门前值班值守制度,学校安排安保人员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引导家长即停即走,阻止校园周边乱经营、乱停车等。坚持小黄帽路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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