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市科研院有12个职能处室、13个科研机构、6个科研事业单位和科普场馆、10个直属国有企业。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所

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所成立于2021年,致力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并以开展医学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电子及信号、智慧健康与康复、芯片设计及系统应用、自主智能机器人、再生医学等相关应用研究工作为重点研发方向。研究所将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机器人、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前沿问题,推动相关技术的产业应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性的人才聚集平台、技术研发转化平台。研究所还负责《微纳电子与智能制造》和《电子测试》等科技期刊的编辑、发行工作。

(二)生物技术与健康研究所

生物技术与健康研究所成立于2021年,是市科研院成立的前沿技术研究机构,位于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研究所作为市科研院落实北京市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举措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对标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管理模式,围绕首都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技术需求,致力于开展生物学及前沿交叉学科在生命健康领域的应用研究,以及营养健康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助力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辐射技术研究所

辐射技术研究所的前身是北京市辐射中心,成立于1979年,是国内最早开展核技术及应用的单位之一。2021年更名为辐射技术研究所,成为市科研院内设机构。主要开展强流离子束技术与应用、离子束材料表面改性、X光调控技术及应用、辐射物理及应用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

(四)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情报研究所,成立于1973年,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情报处。2021年机构更名,现有140名员工,其中高级职称56人,占比40%,博士47人,占比34%。情报所拥有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挂牌实验室和1个北科院重点实验室,积累大量数据资源。秉承“科技创新,情报先行”理念,情报所致力于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累计获得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新时期,情报所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智库,以公益服务为宗旨,推动情报功能引领化、业务协同化、资源一体化和工具智能化,支撑北京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国家自然博物馆

国家自然博物馆隶属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始建于1951年的中央自然博物馆筹备处,是新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筹建的第一座大型自然历史博物馆。目前是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自然历史博物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自然博物馆主要从事古生物、动物、植物和人类学等领域的标本收藏、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工作。科研团队在国际顶级期刊《Nature》《Science》累计发表论文10余篇,尤其是在古生物研究领域取得多项重要发现,多次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六)北京天文馆

北京天文馆隶属于市科研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国第一座大型天文馆、国家级自然科学类专题科学博物馆,主要通过模拟星空节目演出、举办天文知识展览、编辑出版和发行《天文爱好者》等科普刊物、组织大众天文观测等形式普及天文知识。本馆有天象厅、宇宙剧场、4D剧场、3D剧场4个科普剧场,包含182个展项的天文展厅,以及太阳观测台、大众天文台、天文教室等科普教育设施。位于建国门附近的古观象台也隶属于北京天文馆,它是享誉中外的明清两代皇家天文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几年,北京天文馆集展示与教学于一体,大力发展公众讲座、天文奥赛、夏(冬)令营等各类品牌活动,成为大陆地区独一无二的、深受公众喜爱的科普场馆。

(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56年,是北京市属的公益型研究机构。上级主管单位为市科研院。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我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点之一,是《安全科学与工程》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研究所目前设有“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和检验中心”、“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和北京市专业技术研究机构、实验室。目前,研究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哈佛大学、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平台。

(八)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成立于1979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科研院,是公益性大型综合分析测试科学事业机构,围绕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材料分析、生物技术、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等主要领域开展分析测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研究所坚持以分析测试为核心业务,以公益技术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和科学技术创新为立足点的发展定位,围绕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材料分析、生物技术、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等重点领域,依靠高素质的检验检测队伍和管理团队,采用先进的分析测试技术和手段,为全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测试服务。

二、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北京户籍社会人员招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

(五)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六)各单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箱,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名称统一改成“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格式,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备注中的岗位名称。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到2024年7月16日18:00止,超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进入笔试,单位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针对性的专业笔试、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最低为60分。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综合能力笔试、面试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3:3:4)合计而成。综合成绩将在院官网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注: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2023年毕业生。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学生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方法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如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如因工作安排推迟或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