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决定:牟晓春任丰台区委常委

新京报讯 据北京丰台官微消息,日前,丰台区委、区政府部分领导进行了调整。

市委决定:牟晓春同志任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委员、常委。

市委同意:提名田涛、戴伟明同志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经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田涛、戴伟明同志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编辑 邓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