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休假、未达业绩要扣薪 旭能光电称交「福利金」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能光电台公司一名女员工控诉,只要请假、调假或未达业绩标准等都会遭扣薪,「上班几乎天天在罚钱!」每月被罚3、4千元也是家常便饭。对此,旭能光电方面解释,缴的是「福利金」,最后都用在同仁身上,并强调公司的制度是赏多于罚,对不实指控不排除提告。

上班族示意图。(图为资料画面华人健康网提供)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这名从事电话行销人员的女员工指出,每个月在排例休假时,都需要主管核准,若对方不同意,自己又非休不可,每休一天就遭罚200至300元,不缴罚款的话直接扣3天薪水

女员工还说,她的工作内容是电话推销减重、丰胸、增高产品底薪1万8000多元,虽然每成交3000元就可抽150元佣金,但每月奖金有1成得交回公司,同时如果当日未达业绩标准还要罚40元,电话没打足1万秒再罚10元。

旭能光电台中分公司副总经理柴方俊澄清,只有超休或调假才需要缴交30至百元不等当「福利金」。至于电话行销部分,柴指出,员工每完成一笔交易,不论金额通通发20元奖金,未达业绩(约2至3万元)则要缴30元「福利金」。

另外对于每月奖金要交1成给公司,柴方俊表示,这是用来补偿行政人员收入及午餐下午茶、生日聚餐、三节奖金等。柴表示,「OK的人从来没被罚过钱」,公司制度很合理,而且不只她一人这么认为。

中市劳工局劳动基准科长美丽指出,企业不能用任何名目扣员工薪水,就算是业绩奖金也一样,未达标准都不可以罚钱。至于休假部分,只有未依规定请假旷职当天不用给薪外,资方就不能再扣了,否则最高可罚款2万至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