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中心爆欠款争议 文化部公布1.9亿元款项名细

台北流行音乐中心。(资料照片)

关于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昨(25)日发布影片对外表示,「北流我盖我负责」、「今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确认不付钱」等语,文化部今(26)日完整公布1.9亿元履约争议款细项。(文化部提供/李欣恬台北传真)

关于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昨(25)日发布影片对外表示,「北流我盖我负责」、「今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确认不付钱」等语,文化部今(26)日完整公布1.9亿元履约争议款细项。并表示柯文哲不该卸责于文化部,依照证据显示,北市府需付款,不付款也需要支付利息。

文化部表示,2018年行政院核定函及代办协议书即已明确说明「应以核定预算为限」;从北市府自行提供的争议款资料,亦显示1.9亿元的产生主要来自分包及展延,也正是2018核定函所要求的改正事项;且此争议调解结果早于去年4月及6月即已出炉,亦即北市府须付款,或不付款即须支付利息。对柯前市长却将此明确结果,误导为文化部未回文所致,文化部须以严正回应。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已多次对外说明,行政院于2008年核定北流兴建经费45亿元,由文化部委托北市府代办,北市府不仅工程延宕,又发生未经行政院同意增加经费,却自行发包施作的情节,行政院虽于2018年勉予同意扩增预算至60亿元,但于核定函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明「本案计划期程原自94年至97年,经多次函报修正计划展延至108年,延宕11年之久,应确实督导监控各项进度,不得再次展延」。文化部于函转行政院核定函时,亦写明「请贵府极力避免不必要之变更设计、浪费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此外,代办协议书亦清楚明定「应以核定预算为限」。

文化部表示,依据北市府自行所提1.9亿元内容,包含工程分为4件标案(「北基地连续壁工程」、「北基地主体工程」、「南基地工程」、「北基地零星工程」)发包,超出专案管理服务期程1859日服务费、新增「升降舞台」专案管理服务费,以及4件标案发包办理多次变更设计费、展延工期1588日监造服务费等。

文化部强调,北流于2020年风光开幕,北市府却于2021年提出要求文化部支应履约争议的「不足经费」,亦即北市府也清楚明白1.9亿元款项超出「核定预算」。再从北市府自行提出的1.9亿元争议内容来看,亦可证明是因北市府「自己」不当分包工程、未妥善规划以致多次变更设计、工程展延所造成,确实完全违反行政院同意新增经费所要求事项,因此所增经费依规定必须由北市府自行承担。

此外,北市府在去年4月及6月便已获得调解结果,确认争议款项属北市府责任,应予以支付厂商,自此若不付款,即产生所谓每月80万元利息。柯前市长却将如此明确「不符合行政院核定预算规定」、「争议款皆因北市府不当处理工程」、「每月须支付80万元利息」的真相,推责于文化部,文化部慎感不解并须予以严正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