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婚姻的人無權提離婚部分違憲 法官:充分保障雙方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记者王宏舜/摄影

民法规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无权提离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和两名出轨人夫质疑违宪,声请释宪;今宪法法庭判决出炉,认有责配偶超过一定期间仍不许离婚,显有过苛,相关机关2年内应妥适修正。对此,声请释宪的法官认为,已充分衡量双方的婚姻、离婚自由、权益保障,也符合国民的法感情。

对于这次释宪结果,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说,本号判决将1052条2项但书解释成在原告唯一有责,方有适用(判决第35段),已充分衡量双方的婚姻、离婚自由、权益保障,也符合国民的法感情。

朱政坤说,本判决考虑唯一有责的配偶在超过一定期间仍不许离婚,可能造成的过苛结果,在此范围内违宪,请有关机关定期修法,以确保唯一有责配偶不致于永远无法离开婚姻,但又能兼顾让无责配偶能得到立法保障。

此外,为预防立法不及,而谕知逾期由法院在个案权衡,以兼顾有责配偶离婚自由,及无责配偶的保障,而非逾期直接失效,对此,朱政坤认为,非常完备且妥适。

关于这次宪法法庭判决结果;朱政坤说,后续相关判决,将会如同宪法法庭判决最后的附此叙明部分,则需待法务部整体考量,如何平衡兼顾有责配偶的离婚权利,及有责配偶的生存、情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