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女看護遭8旬翁拉手摸鳥、拐杖痛毆 求助仲介竟不甩

台中88岁老翁雇用外籍女看护,多次压到她身上强吻、拉手摸自己生殖器,还拿拐杖打伤她,女子向人力仲介公司反应未果改向劳工局求助才曝光;法院以老翁年满80岁减刑,已和女子和解赔偿,依4个强制猥亵罪判他1年10月,缓刑2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老翁年事已高需专人照顾,家属透过人力仲介公司雇用外籍女看护在其梧栖区住处照顾他,2023年3月26日老翁却趁和女子同睡一房时,强行用身体压在她身上,还强吻脸、脖子甚至拉她手去摸自己生殖器。

隔没2天,老翁又凌晨12点多再次想强吻,女子惊醒大声呼救对方才停手,老翁仍不罢休,又接连多次利用女子躺在床上休息压到她身上,或是追到厕所对她袭胸,女看护也拿手机录影搜证、呼救。

同年6月,女子在厨房煮饭时,老翁竟拿拐杖痛殴她造成手受伤,女子忍无可忍下向仲介公司反应却没获回应,后来自行向台中市劳工局求助,经社工陪同她向警方报警提告才曝光。

检方讯时,老翁矢口否认犯行,辩称他忘记有这些事,还说他又不是没有老婆,干嘛要亲她,影片拍到的人也不是他。女看护则具体指证也提出录影画面,亲友也证称曾听她说过被雇主骚扰,检方依强制猥亵、伤害等5罪起诉老翁。

台中地院审酌,老翁为逞一时色欲不尊重女子性自主,造成她身心受创,考量老翁最终坦承,已经和女子调解赔偿,女子也撤告。

法院指出,老翁年满80岁,依刑法第18条减刑,并审酌他有失智症等一切情状,依4个强制猥亵罪各判他6月,应执行1年10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4万元。

女看护遭88岁老翁连续猥亵、拿拐杖痛殴。示意图/ingimage